立法院司法及法治委員會初審通過法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讓不具醫師資格者也能擔任法醫,醫師公會全聯會今天表達反對立場,認為世界各國法醫師均具醫師資格,若由不具醫師資格者經過訓練後擔任法醫,恐影響司法證據正確性,結果恐怕難取信大眾。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秘書長蔡明忠表示,11月25日立法院「司法及法制委員會」審查「法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時,部分委員不理會行政院版本,迅速完成委員會初審,容許由「非具醫師資格」者執行解剖業務。蔡明忠說,立院通過此案主要是希望讓台大法醫研究所畢業生,經過訓練後可直接擔任法醫,方法與中國大陸的獨特制度類似,允許「非具醫師資格」者擔任法醫,除了負責檢驗、解剖外,未來甚至能從事被害人性侵、兒虐、流產、精神等事件的鑑定工作。醫師公會擔心,若草案三讀通過,不但會影響民眾對國內法醫品質與司法制度的信賴,尤其世界各國均由醫師資格者擔任,未來恐貽笑國際。蔡明忠說,台灣民眾不是二等公民,不應以任何藉口降低法醫鑑驗、解剖標準,以廣大興案為例,國內法醫在菲律賓法院出庭時,當地法官首先會詢問鑑驗法醫是否具有醫師身分;不應自我倒退到允許「非具醫師資格」者擔任法醫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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